他连杀6名警察 被判死刑时说 你不给我说法 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时间: 2023-09-06 02:38:42 |   作者: 强腐蚀形耐酸碱柜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心里面,隐藏着一个“魔鬼”,只要找到机会,这个“魔鬼”就会蒙蔽一个人的理智,左右这个人的行为,最终让他做下天怒人怨的事情。

  然而,每一个做了坏事的人,最终的结局都必然是惨重的,等待他们的一定会是法律的严惩。

  在2008年的时候,上海就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一位28岁的无业男子持刀闯进当地一个警察局,将6名警察捅杀致死。

  被捕以后,甚至表现的十分淡定,即便是后来在法庭上的他,依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悔改,反而还一直大喊自己是冤枉的,甚至在被判死刑以后,脸上的神情依然一脸得意。

  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个男子为何需要杀害6名警察?这一切还要从头说起!

  1980年,出生于北京市的一个工薪家庭,从小到大,的性格就比较内向,从来都不和同龄的孩子玩耍。

  由于父母生活太忙,所以也没有过多的时间关注孩子的成长,他们都觉得儿子有手有脚,以后即便是学习不行,随便找个工厂也能安身立命。

  只是让没想到的是,在他12岁的时候,父母离异了,跟着母亲生活。本来就内向的他,开始变得更不爱说话了。

  高中毕业以后,不到20岁的,离开北京跑到了上海闯荡。找了一份简单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是胜在清闲。

  工作之余,最爱做的事情,就是骑着自行车穿行在上海的大街小巷,虽然他不爱和人沟通,但是却用这种方法努力地让自己融入社会之中。

  2007年10月5日,和往常一样,正骑着自行车穿行在街道上,突然他被一群民警拦住了。

  立即停了下来,询问民警怎么了?结果民警告诉他,让他出示一下自行车的凭证。

  原来此时的上海,正在严查各种自行车来源,因为发生了多起自行车被盗事件。在当时,汽车还没有普及,自行车算得上比较贵重的东西。

  然而,的这辆车是租来的,于是他和民警表示没凭证,自己的车是租赁的。由于他不太会说话,所以表达的支支吾吾,民警以为他有什么隐瞒的事情,于是将其带到了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要知道,这是民警办案的正常程序,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是需要配合民警执法的。

  在之后的几个小时内,民警查清楚了自行车的来源,并没有一点的为难他,反而将其送回了租住的房子。

  只是让人没想到的是,此时的却对民警产生了强烈的怨恨,他感觉自己受了委屈,民警不应该不相信他的话,甚至把他带到了派出所。

  而另一种说法,是提到被“暴力执法”了,他被放出来的时候,手臂上有淤青。

  但是对于这件事,后来并没有出面回应,只要求民警出具一个“调解书”。如果不给的线万块钱私了。

  后来,承认自己说了这样的话,他表明了自己不是为了钱,只是为得到一个道歉。

  早年前,的母亲因为涉及嫌疑违反法律,曾经被带到了公安局调查,她在撒泼之下和民警发生了冲突,结果被打掉了一颗牙,后来索赔到了三万元,涉事民警也被停职了。

  但是,却没想到,自己的母亲是真正受了伤,但是他却一丁点儿的外伤都没有,如何能够撒赖要赔偿呢?

  后来法院开庭以后,出具了整个办案民警的执法过程录像,上面显示没有受到过任何伤害。

  因此,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想像他母亲一样,通过捏造被打的假象,借此来讹取警察局赔偿。

  没有要到钱,也没有正真获得“调解书”,毕竟是正常执法,民警不可能任由胡作非为的。因此后者开始对民警产生了报复心理。

  2008年6月底,再次来到了上海,并且入住在了离闸北公安分局只有几百米的一个招待所中。

  几天之后,也就是7月1日,率先准备了大量装着可以燃烧的液体的啤酒瓶,催泪瓦斯弹和防弹面具,以及一把大砍刀,来到了闸北的政法大楼附近。

  他把手中的啤酒瓶,全部摔在了政法大楼门口的花坛上面,然后点燃了可以燃烧的液体,门口顿时燃起熊熊大火,大楼的保安们,纷纷跑出来救火。

  眼看无人值守,立即冲进了政法大楼内,他一刀砍在了接待大厅值班窗口的保安身上。

  紧接着,又冲进值班室,开始对着里面的4位民警乱砍一通,将4人全部砍倒在地。

  紧接着,开始乘坐电梯,在九楼、十楼、十一楼、捅刺所有他遇到的民警。之后又开始往上寻找民警,直到到达21楼,才被民警制服。

  这一次的事件,是上海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起袭警事件,更是酿成了严重的后果,其中6名民警因失血过多死亡,两人被捅成重伤。

  之后,被关在了派出所的21楼,期间他的脸上还带着一抹可怖的笑容,看上去就像是一副报复成功的神情。

  如今,这件事情也过去这么多年了,没有人知道当年被带到警察局以后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受到了怎样的对待和委屈,这才促使犯下如此极端的罪行。

  后来,这起案件引起了很多心理学家的兴趣,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觉得在杀人之际,可能已患上了精神病。

  原因是在案发的时候,的母亲正在精神病院住院,因此通过精神病的遗传性来看,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性还不小。

  但是在警方取证过程中,的表现却十分的淡定,而且法院也认定,从用燃烧物吸引保安到砍杀值班民警,再到冲进值班室袭警,最后又上楼杀人,整个作案过程思路清晰,并没有处于失常状态。

  然而,也许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钻进了牛角尖,他把之前民警对他的正常传讯过程,一遍遍地在自己脑海中形成了被迫害的画面,最终当成了警察要害他,由此凝聚成了对警察的仇视。

  2008年9月1日,在庄严肃穆的法庭里面,法官当庭宣判:判处死刑。2008年11月26日,经过最高院核准以后,被执行了死刑。

  让人没想到,在被判处死刑时,的脸上还是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他甚至还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所有的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因为这个原因,让很多人对于这次案件评价有着严重的两极分化,有的人觉得丧心病狂,也有的人觉得他十分刚烈,受不得半点委屈。

  不得不说的是,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剧,那六名民警是无辜的,他们的正常执法,却换来了疯狂的报复,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做错过什么。

  一次悲痛的事件,让7个家庭蒙上挥散不去的阴影,如今看来,它依旧是一场让人难忘的悲痛。

  的事情,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寻求法律的途径解决,而不是一意孤行,最后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而在真实的生活中,我们即便是和人发生了矛盾,也一定要心平气和地解决,绝对不能产生任何害人的心思,因为伤害别人的后果,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