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时间: 2024-02-23 14:37:44 |   作者: 可燃液体安全柜

  随着经济的发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量逐渐增加,涉及危化品运输的事故数量也日益增多,其危害程度已被社会各界人士叹为观止,高速公路是运输行业的快速线,是经济发展,信息集散的传输线,是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重型牵引车、客运车辆等各种各样的车辆的便捷通道。因此,加强对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是目前当务之急,更是高速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大力宣传危化品交通安全知识,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在有效的管理机制的指导下,各部门协同配合联勤联动、联管联控是提升危害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效率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地发展,危险化学品的应用限制范围愈来愈普遍,社会需求量慢慢的变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业务也日益增多,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增大的同时伴随的是车辆管理难度的增大,加之涉及危化品车辆事故数量与危害性的增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成了目前社会各界探讨的热门话题。高速公路是运输行业的快速线,是经济发展,信息集散的传输线,是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重型牵引车、客运车辆等各种各样的车辆的便捷通道。因此危化品运输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危害性极大,破坏力极强、影响区域极广,极易诱发二次事故,十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件。因此,加强对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在社会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危险品货物的品种数量在持续不断的增加,化学物品由于其分子结构和元素组成的不同而性质不同,其中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的化学物品,也称危险品。国家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给出的定义是:“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非常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危险品一般都是工业原料或产品,以其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在接触和处理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规则,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灾害,其运输环节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主要特征为:

  (一)品类繁多,性质各异。按照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将危险品分为9类共22项。每一项中又包含具体的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在册的已达2763个品名。2763种危险货物和每年不断新增加的危险品,其物理和化学性质差异很大。

  (二)危险性大。危险货物作为一种特殊品类,在道路运输中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易引起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尤其是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危险品运输事故造成的危害极大。在9类危险货物中,每一类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危险性,对外界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例如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7月19日,沪昆高速湖南段一辆长途客车遇前方车辆排队、停车等候时,被一辆违法装载乙醇的货车追尾,碰撞起火后,造成43人死亡。

  (三)专业性强。危险品运输不仅要满足一般货物的运输条件,严防超载、超速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出现,还要根据货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满足特殊的运输条件。其专业性主要体现为:一是业务专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9号令)中明确规定只有符合相关规定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者才能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同时还规定,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一定要有5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配有相应的专业方面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二是车辆专用。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的车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对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和设施做了特别的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一定要符合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要求的条件,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三是人员专业。危险货物运输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做到持证上岗。从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人员一定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一)无证运输。少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存在侥幸心理,在尚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剧毒化学品营运,致使公安机关不能及时掌握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流向。非法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一般都会采用上述普通货车作为载运工具,不具备或者缺少槽罐质量检验合格证、悬挂危运标志灯、牌等,同时车上没有配备持证上岗的专业押运员;无证运输车辆将是我们交通主管部门打击的重点对象。此类车辆一但上道路行驶,将是一枚定时炸弹随时有可能引爆。

  (二)安全设施不全。部分运输危化品车辆没有按照规定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反光膜、警示牌等,有些车辆的车体、车辆本身性能等未经过安全技术检验就上路行驶,此类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货物混装。运输危化品车辆一般只装载同类化学品,不同性质的危化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不得混装一车,有些甚至在运送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化品或将危化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运输的。这样混装、夹带危化品很容易引起多种化学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一但发生交通事故,将发生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

  (四)超速行驶。部分运输企业为了多创造经济效益,增加运输次数,尽可能节省运输时间,都会存在超速行驶的现象,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由于超速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后果将是雪上加霜。

  (五)超载行驶。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超载行驶成为常态化,车辆超载行驶时,其轮胎、制动、转向等机件安全性能将大打折扣,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一旦行驶当中遇到紧急状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六)不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除不可抗力外,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准载明的指定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未向公安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入危化品车辆禁止通行区域。危化品车辆未按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的,将大幅度提升事故发生的概率,一但发生交通事故,相关施救部门将措手不及,并且极易引发二次事故,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

  (一)日常高速公路危化品车辆管理,高速交警部门将期放在重中之重的重要位置。而就管理主题来说,高速交警部门在管理中也是充分上前,扮演着管理排头兵的角色,而大部分民警的危化品管理知识却相当有限,仅仅停留在了解常见的几种危化品、懂得简单的危化品知识的范畴;据笔者了解,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就存在有的民警将松子油当着香料来检查的情况。由此可见,增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者的业务知识是首要的。

  (二)管理部门众多,很难形成联管联控的合力,易引起管理部门相互推诿,出现管理盲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押运员资格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的动态管理,安全监管及工商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行业管理。但涉及众多危险化学品事故均是在动态运输中发生的,而由此,有的管理部门就片面的理解为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中出现漏洞,殊不知在交通运输中存在着众多无相关资质运输与货物混装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而这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管理,不单单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够管控到位的,由此管理需要众多部门的合力,合力形不成,管理则出漏洞。

  (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滞后、不够健全,导致执法难度和执法成本增加,不利于开展工作,制约了对违法行为人的惩处力度。公安交通民警是管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主要力量,在日常执勤检查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执勤执法。然而,上述法律和法规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不多、不够详细、法律步伐滞后于社会发展,直接导致处罚力度偏小,只处罚驾驶人,不能处罚货物运输的源头企业或者有针对性地处罚规章、规定,然而实际的操作性却不强,加之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就驾驶人员的相关义务的阐述不够明确,导致民警在遇到少数驾驶人员拒绝提供所运载物品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时,往往束手无策、无计可施,从而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逃避了法律法规的制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我们要结合新的形势,立足新的实际,重新定位和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从而确保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运营安全。

  (一)加强源头管理。经常性地组织人员深入的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进行调查摸排,全面掌握生产、运输企业名称、性质、车辆、驾驶人及危险品种类、运输线路等方面情况,了解近期变更的情况。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对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从源头上确保危化品的运输安全。

  (二)将日常的巡逻管控同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相结合。结合日常工作,要求民警在执勤当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及时掌握高速公路沿线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情况。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做为及时查处;对未达到安全行驶标准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一律不允许驶上高速公路。

  (三)加强执法主体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民警查处违规行为的能力。日前全国掀起了严厉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和危化品运输违法犯罪行为的新高潮,“打四非 查四违”专项行动为社会日益关注,而在当前日益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下,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是当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不能一时兴起,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工作中如何让民警主动作为,有效作为,直接关系到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各级公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靠前作为。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如:深入相关危化品生产运输厂家接受现场教学,更多、更全面的掌握危化品管理相关知识,使广大路面执勤交通民警熟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会识别常见危险化学品,了解危险特性,掌握安全检查的要求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从而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防范处置能力。

  (四)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危化品车辆运输,其主体也就是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至关重要,驾驶员不当需要满足相应的运输资质,更需要具备相当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除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训,还应是经常性的教育工作;民警可以通过旁听危化品运输企业日常的交通安全课或者定期授课,经常性的通报路面重大事故,通过发短信、发微信、构建QQ交流平台交通安全提醒等方式来提升危化品车辆运输主体的安全意识,以此一方面可以增加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另一方面也方便了解危化品运输驾驶员、车辆等相关情况。

  (五)完善处置预案,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及时处理违法行为。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违规运输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到未雨绸缪,及时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制定详细的查处工作预案。确定专用停放场所、明确卸载运输工具、建立专业处置队伍等。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保证不同的违规行为有与之相对应的处置方法,确保民警一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查获的各种违规车辆,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需要移交其它部门处理的,上级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及时移交、及时处理。

  (六)强调部门协助,形成相关部门联勤联动、联管联控的新局面。日常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在大部分时间只是能见到高速交警的身影,由此给人感觉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孤军奋战,而形成公安、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协同合作,不仅仅是高速交警部门走访相关部门就能完成的,这需要地方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危化品车辆管理的专项执法工作组,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卡口的优势在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路面日常管理。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营造严管的态势,以高压的手段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另一方面在严管严查的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以及时研究,制定落实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从而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管理合力。

  (七)广泛深入宣传,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危化品生产、运输重点单位、服务区、收费站口,通过摆放相关事故案例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宣传材料发放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手中,切实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掌握运输危险化学品物品的安全常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播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肇事和违规运输等典型事例,全方位地营造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严治的社会舆论氛围,来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和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