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送车辆未悬挂警示标志新华交警开出万元罚单

时间: 2024-01-31 02:06:44 |   作者: 可燃液体安全柜

  近来,二大队交警在执勤期间发现,一辆拉载罐装气体的危化品运送车在行进路途中未悬挂风险品警示标志,驾驭人陈某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随后其被移送辖区派出所处理,车辆被交警依法查扣。

  经核实、驾驭人陈某驾驭危化品运送车辆在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大路渤海路区域路段,被执勤交警在查看时发现危化品运送车头没有悬挂风险品警示标志。根据《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新华公安分局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议。

  据民警介绍,当日上午11时许,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在新华区传化物流园路段内巡查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进来悬挂着津A车牌的危化品运送车,执勤交警发现该车前方车头上未按国家标准悬挂风险品警示标志,所以立行将车辆拦停,并对车辆进行了查看。在车辆的驾驭室内,民警发现了风险品警示标志牌。随后,执勤交警进行了现场摄录、挂号等作业后依法将车辆查扣。经问询,驾驭人陈某称车上拉载的是罐装气体风险品。执勤交警将车辆依法查扣后,将驾驭人陈某及押运员韩某移送辖区派出所处理,警方根据《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该车驾驭人陈某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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