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望发布】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不合法运营罪对王某甲、张某甲、王某乙、张某乙提起公诉

时间: 2024-01-18 23:35:11 |   作者: 可燃液体安全柜

  原标题:【威望发布】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不合法运营罪对王某甲、张某甲、王某乙、张某乙提起公诉

  现在,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不合法运营罪对王某甲、张某甲、王某乙、张某乙提起公诉。

  经依法检查查明:被告人张某甲伙同被告人王某甲、张某乙在未获得风险化学品运营答应的情况下,将在被告人王某乙处购买的甲醇,兑水后销售给天义镇三十余家饭馆,不合法获利人民币五万余元。经查验,该醇基液体燃料归于简单焚烧液体类别2,易燃液体类别2已列入《风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

  被告人王某甲、张某甲、王某乙、张某乙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不合法运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