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深圳7月这些大事和新规与你有关!

时间: 2024-01-10 10:08:19 |   作者: 可燃液体安全柜

  办法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关于深圳电动车上牌规定,我们会持续关注,后续如果有消息出来会及时跟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的~

  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暂行办法》明确,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方可享受退休待遇:

  一是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全省逐步统一,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由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公布的《铁路旅客禁止、 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含冷光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钢丝棉烟花”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

  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GA 1334-2016),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以及其他管制刀具(超过GA/T 1335《日用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种刀具)。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易燃液体: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油漆、稀料、松香油等。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杀虫剂、除草剂等剧毒农药。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详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

  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一)锐器: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手术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刀具;刀、矛、戟等器械。

  (三)工具农具:钻机、凿、锥、锯、斧头、焊枪、射钉枪、锤、冰镐、耙、铁锹、镢头、锄头、农用叉、镰刀、铡刀等。

  (四)其他:反曲弓、复合弓等非机械弓箭类器材,消防灭火枪,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

  (五)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说明运送过程中通风、温度条件。但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一)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二)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四)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六)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薪资的,按12964元/月的标准计算。

  自2022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单位就职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能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2022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能低于2022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允许超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薪资的3倍,即不超过38892元(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薪资12964元×3倍)。职工月平均薪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薪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能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允许超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薪资的3倍,即不超过38892元(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薪资12964元×3倍)。

  7月1日至7月20日,深圳企业可为非深户职工更改医保档次,只有20天的时间。同一家单位每年只有一次机会为本单位员工更改基本医保档次。

  深圳市商务局、工业与信息化局通过京东平台,为深圳消费者打造优惠专区,品类覆盖消费电子、服装服饰、黄金珠宝等,广大深圳消费者熟知的华为、荣耀、大疆、创维、康佳等品牌旗下的多款热门商品均在参与范围内。

  活动期间每日10:00开始发放,每种面额消费券同一用户每日限领一次,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

  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各类补贴总金额均受预算数额限制,先到先得,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

  本次补贴采用线日起,申请人可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等平台登录“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申请。

  政策发布之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通过在龙岗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经销商购买新能源小汽车的消费者,分档发放购车补贴:

  购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车型的,每台车补贴5000元;

  对通过龙岗区内银行贷款购买上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购车贷款利息补贴,每人仅可获得一次,每人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总额1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不含)-20万元(含),按燃油车8000元、新能源汽车10000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按燃油车1.5万元、新能源汽车1.8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不含)-50万元(含)以上,按燃油车2万元、新能源汽车2.2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购车发票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上,按燃油车2.2万元、新能源汽车2.5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另外,根据消费的人在后台成功上传资料系统登记时间,对于第1000位、第2000位、...第10000位的

  ,对新能源汽车购车者额外发放3万元云闪付消费券。“逢千”申领用户未申请成功的,云闪付消费券名额顺延发放。

  ;(二)裸车价(发票不含税价)在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奖励

  通过在光明区注册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小汽车(不包括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根据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为三档进行补贴:

  购买金额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可领取6000元/台的购车补贴;

  购买金额20万元(不含)至30万元(含)的,可领取12000元/台的购车补贴;

  购买金额30万元(不含)以上的,可领取18000元/台的购车补贴。购车补贴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发放至消费者数字人民币钱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全学年学生在校时间41周,其中:教学安排39周(含复习考试2周)、学校机动2周。

  ●第一学期19周,2022年9月1日开学,寒假从2023年1月8日开始。

  ●第二学期22周,2023年2月6日开学,暑假从2023年7月9日开始。

  学生在校时间共42周,其中:教学安排40周、社会实践1周、机动时间1周。

  ●第一学期20周,2022年9月1日开学;鉴于高考时间的安排,高三年级于2022年8月1日开始新学年上课。寒假从2023年1月15日开始。

  ●第二学期22周,2023年2月6日开学,暑假从2023年7月9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