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应急管理局查办一同不合法出产风险化学品案子

时间: 2024-01-06 10:51:27 |   作者: 可燃液体安全柜

  近期,江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大街向前村大利围工业区内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出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车间有涂料搅拌器等设备,并寄存桶装化学品原材料和制品,有不合法出产风险化学品的嫌疑。

  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寄存的产品做查封并采样送检。经查验,该公司出产的专用涂料(产品代码FT-20)沉默闪点为<20℃,依据标准GB 6944-2012《风险货品分类和品名编号》易燃液体的分类规则,该样品归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江海区应急管理局当即进行立案查询,证明江门市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不合法出产风险化学品的行为。

  一起,江海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两法联接”等有关法令法规,立刻将该案子移交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以为现有依据能够证明江门市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获得风险化学品出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行从事风险化学品出产(产品代码FT-20),其行为现已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则,涉嫌构成风险作业罪。现在该案已移交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并对江门市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风险作业案进行立案侦查。

  危化品安全绝非儿戏,请各出产运营单位、从业人员进步警觉,标准出产、运营、贮存和运用风险化学品,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各出产运营单位要破除侥幸心理,不走捷径,不碰“红线”,严守安全出产法令和法规,严厉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职责,筑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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