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贮存495公斤易燃液体大涌一老板被拘

时间: 2024-01-17 22:27:39 |   作者: 工业产品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举动,坚决防备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产生,近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加大对辖区社会单位违法贮存、运用易燃易爆风险品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监督查看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查看中,查看人员发现坐落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某包装店涉嫌不合法贮存桶装络绎喷胶易燃易爆风险品。经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查验,该物品为易燃液体,归于风险品第3类。

  经查询,该包装店不只没获得危化品运营许可证,并且贮存区域内没有一点防爆安全维护的办法,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该包装店运营负责人林某涉嫌不合法贮存易燃易爆风险品。

  林某对违法贮存易燃易爆风险品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