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贮存495公斤易燃液体大涌一包装店老板被行政拘留10天!

时间: 2024-01-17 22:27:32 |   作者: 工业产品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举动,坚决防备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产生,近来,大涌大队加大对辖区社会单位违法贮存、运用易燃易爆风险品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检查人员发现坐落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某一包装店涉嫌不合法贮存桶装络绎喷胶易燃易爆风险品,约495公斤。经查询,该包装店并未获得危化品运营许可证批阅手续,且贮存区域并无任何防爆安全维护的办法,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风险风险。经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查验,该物品属风险品第3类:易燃液体。

  鉴于以上行为,该包装店运营负责人林某存在违法贮存易燃易爆风险品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林某也对自己违法贮存易燃易爆风险品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林某涉嫌不合法贮存易燃易爆风险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分。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